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常见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2024-04-12 08:50 来源: 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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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内江市委网信办主办的第78期“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中,广大网友聚焦国家安全,向参加活动的嘉宾提出一系列问题,并得到一一解答,以下为对话摘登:

问: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答:新时代国家安全不局限于传统习以为常的“小安全”,而是涵盖多个领域的“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指出,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

问: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答: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五大要素”是指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五对关系”是指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问:常见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问: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该怎么做?

答: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问:什么是国家秘密?

答:《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问:国家秘密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问:公民泄露国家秘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泄露国家秘密行为者应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问: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答: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涉密文件、资料。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涉密文件、资料。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短信。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护的Wi-Fi网络。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10.洁身自好,避免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诱策反。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这次新修订的《保密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新法主要更新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增加规定“坚持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党管保密写进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二是增加规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三是增加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密教育”,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四是增加支持保密科技创新和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条款。五是完善定密和解密制度,增强了定密、解密制度条文的周延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六是完善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强化了网络信息保密防范和管理。七是增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门条款,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八是增加涉密数据管理条款,加强了与数据安全法的协同衔接。九是增加涉密人员脱密期结束后的行为规范要求条款,及时回应了困扰实践工作已久的涉密人员脱密期结束后泄密风险防范的问题。十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增加规定了依法查阅、询问、记录、登记保存和保密技术检测等多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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